引用:
最初由 mingsheu 發表
在 512/64 的ADSL環境下架設自有的Mail Server並無不妥呀!
因為我們大家都不曉得其公司業務性質,或許公務上就真的只是
一些幾k的文字檔不是嗎?亦或者是因為老闆的堅持要有且又堅持
不要提升頻寬的!這些都是咱們未知的因素,太果斷似乎不太妥!
512/64的頻寬在十多人的小公司其實應該足夠了,畢竟應該很少
有說上網是專職,下載是業績的公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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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小弟自12-24-2001 02:25 PM發表文字以來,很果斷、武斷,實基於某些網友幻想自己是具有實力的MIS,非在資策會繳個幾萬元,或買個大亞白金卡,基礎動作虛弱的MIS。
的確,很少有說上網是專職,下載是業績的公司!您看看
http://forum.pcdvd.com.tw/showthrea...&threadid=60954
如果,網友 mingsheu(12-25-2001 07:06 AM)以為在英普達ADSL 512/64(固接式),一般個人用戶自設Mail Server,的確頻寬還夠用;但是,我們在這裡討論的是一般個人用戶自設Mail Server的情況嗎!(您看看人家,網友uhero[12-11-2001 11:06 AM],單單一台企業用Mail Server,就獨牽一條hinet的512/512,當然, 網友niko.ou(12-20-2001 11:07 AM)任職公司不需要如此)
如果網友niko.ou(12-20-2001 11:07 AM)任職公司,正如網友iunknown
(12-24-2001 10:52 PM)所假設的,是一家傳統產業公司, 老闆對 IT 的投資較摳.
以一般十個人的傳統產業公司,老闆之所以捨得採用英普達ADSL 512/64(固接式提供實體IP數較多) ,還任用MIS,明顯是為了自設www主機(www主機,是因為國外客戶已經習慣用Internet,尋找供應商)(可能要跑CGI或ASP)。僅僅憑藉英普達ADSL 512/64(固接式),有十個人要上網,還有www Server、Mail Server,怎麼會夠用呢?
而且,以一般傳統產業公司老闆,通常已經知道企業網址是商標的一種;但是,通常還不知道企業專屬的Mail Address,也是很重要的!(中華民國國會還不知道要立法保障企業專屬的Mail Address)也就是,小弟我個人猜想,網友niko.ou(12-20-2001 11:07 AM)任職公司的Mail Server,是那個MIS自作主張設置的,不是因為老闆的堅持要有且又堅持不要提升頻寬的!
為什麼小弟說問題是出在那個MIS呢!! 連外頻寬若只有英普達ADSL 512/64 ,就應該如同網友Eric(12-24-2001 04:08 AM)所說,Mail Server是由英普達代管,或是直接用英普達的Mail Server(由英普達的Mail Server作分信轉寄動作),很明顯是那個MIS,判斷錯誤;前面沒有建議公司改採大一點的專線,後來又在公司內架設Mail Server,錯上加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