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如下:
11/30 早上 08:30,台中的劉先生在拍賣王購物網站上,看到市價近四萬元
的明日世界 Tomnet 藍鯨及倫飛 efio2380 筆記型電腦,每部分別特價
$1080 元及 $2160 元,並且明顯標示「立刻買、熱賣中」,便立即下單
購買兩部藍鯨和一部倫飛電腦,並以金融卡轉帳付款。
12/1 凌晨,劉先生接到拍賣王的電子郵件,告知他產品是配合資訊月的
「不定期超低價商品搶購活動」,因網友熱烈回響,數量有限,最後由電腦在
前一百名答標完成付款者中抽出購買者,因此取消他的訂單。
本刊還接獲多人投訴相同案件,劉先生說:『網頁根本沒提及抽籤或限量供應,
拍賣王的處理方式,令人有受騙的感覺。』
追蹤:
搪塞理由,拒不認錯
記者檢視投訴人提供的存檔網頁,確認沒有限量搶購或抽籤購買的字樣。
記者和拍賣王行消部副處長李朝基對質,他竟說,沒料到這麼多人注意到
該網頁,對遊戲規則不清導致誤解深感抱歉;拍賣王法務室專員何英析強調,
網頁僅是「要約之誘引」,不能視為契約,拍賣王有接受訂單與否的權利。
記者向李朝基查證得知,上述活動是從 11/29 晚上六點鐘開始,到劉先生
購買的時間,已超過 1 天,記者從 12/3 連續每三天,每天隔三個小時
上拍賣王網站,平均都有兩千名瀏覽數。
消保會消保官吳政學表示,明知不能供應這麼多台電腦,卻仍將該電腦做為
「誘引」,已失信於消費者,業者除退回貨款外,還須負信用賠償責任。
五瀚法律事務所律師高素真認為,拍賣王收到的訂單貨款,如同定金
買賣契約已成立,如不依照登載內容履行契約,消費者可主張加倍退還訂金。
公平交易委員會副主委鄭優表示,拍賣王在網站散布銷售資訊,即屬****
之行為,不能用事後的說明做為先前廣告內容的補充,此事顯有****不實的嫌疑,
公平會已經受理檢舉,如經委員會決議處罰,可處 5 萬元以上,2500 萬元以下
之罰金。
壹青天:
拍賣王網頁標示立刻買,結果變成限量抽籤銷售,根本是破壞網路購物信任
機制的行為,還死不認錯,超沒信用!!
(劣)(劣)(劣)(劣)(劣)
後記:
有下訂的各位,都有收到 Pda 四用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