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Roses999(千少一)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372
引用:
最初由 小胖 發表

你哪個眼睛看到我很得意?? 我也說這種舉動不可取,你的想法很奇怪ㄝ,對台灣人很不滿嗎?? 不知道誰悲哀

都知道不可取了還po出來幹麻?
提醒大家雖然在台灣不行,
但到美國不妨一試,因為在台灣無法想像?
你沒有很得意,但看起來你的遠親挺得意的,還到處宣揚.
當然不滿,對於這種破壞台灣人名聲的人,難道我要拍手嗎?
消費者和廠商是互相的,今天假美商mozo惡搞,
我們當然要揭穿,抨擊.
但若是消費者濫用權利,難道不該被檢討?

看看這些在美華人的行徑,
沒有廠商敢在台灣尊重消費者,也是可預見的,
搞不好越尊重倒越快.
舊 2001-12-06, 05:19 PM #2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Roses999(千少一)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