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最初由 肥貓 發表
由於之前弟有負責過電子商務相關的業務
對這方面的案例有點研究
之前 HP 台灣網站,有把印表機的價格標錯 (把新加坡幣直接改成台幣)
最後, HP 很負責的,一律賠錢出貨...
接著,buylow 也出事了,把大眾的 Notebook 標錯,
少標一個 0, 也是弄的滿城風雨,最後不了了之。
然後,也陸續有幾家小購物網站發生問題
也是草草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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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也是想到HP網站的這個案例,所以也下單定了不少台,
後來想到,要是對方打死不出貨,堅稱是人為疏失但是願補償網友小禮品的方法的話,
我們有下訂單的人是否有法律條文可依據呢??
又想到一點,我選擇ATM轉帳的付款方式,若是不去轉帳是否交易便是不成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