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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看看當年民進黨反對的勞退金政策
反對原因---退休金額太低
若是依照趙守博規劃的制度,勞工退休後每月可領到月薪的百分支30耶

以下轉貼聯合新聞網新聞
舊制吃不到?新制吃不飽
【本報記者徐國淦】

為改進勞基法退休制度必須在同一事業單位工作滿廿五年才能領取退休金的不合理現象,勞委會委員會議昨天完成「勞工退休金條例草案」,主要精神是讓勞工年資帶著走、不增加政府財政負擔、老闆負擔提撥率百分之二至六、未來發生財務崩盤或通貨膨脹等危機時,所有責任得由勞工自行承擔。對勞工來說,過去制度也許是「掛在牆上的牛排」,新制度卻可能只是「握在手上的芝麻」。

勞委會強調,舊制使大部分勞工都領不到退休金,新制卻可讓勞工都領到退休金,勞工應該支持,不是反對。勞委會似言之成理,但退休制度的改革關鍵並不只是要讓勞工領到錢,更應讓勞工安養老年,然而仔細分析勞委會的三種制度,的確很難讓勞工「老有所終」。

首先談個人帳戶制。該制度早在八十六年許介圭擔任主委時即已提出,當初規劃雇主提撥率至少百分之六,且明訂基金管理責任由政府承擔。當時雇主團體並沒有強烈反彈,反而是台灣勞工陣線(勞陣部分核心幹部也是民進黨核心成員)批評勞委會規劃的退休金大幅縮水,八十六年縣市長大選,勞陣還以「個人帳戶制」做為反輔選訴求,要求時任行政院長的蕭萬長撤換許介圭。

至於附加年金制部分則是八十年趙守博擔任主委時勞委會規劃的方案,當初規劃的費率由百分之四至百分之七之間,雇主負擔七成保費、勞工負擔三成保費,年金給付每年以一個百分比計算,亦即投保滿卅年,可領退休時薪水的百分之卅時月退俸。但該方案也被台灣勞工陣線批評為給付過低,要求政府重新思考,該方案在勞工團體的反對下,未能實施。

勞委會通過的退休金條例草案,提撥率大幅調降,且基金管理沒有保固設計,基金操作不當、崩盤等,政府都不必承擔任何責任,制度設計出現嚴重缺失。整體來說,這次改制,勞工雖然爭得了年資帶著走的好處,卻可能面臨二、三十年不可知的豪賭風險,到頭來可能還是空歡喜一場。
【2001/10/30 聯合報】
舊 2001-10-30, 04:58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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