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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ezpeer小心犯法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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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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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ezpeer小心犯法了啊......
對於提供檔案在P2P軟體分享的網友而言,一旦因此從ezpeer獲得「P元」,
即會上網賣MP3大補帖一樣,觸犯同一條法律,
可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原文很長
在討論關於ezpeer開始收費的合法性
台灣IFPI已經展開調查
分享檔案的人小心啊
在事情明朗化前
別再用ezpeer了....
原文部分節錄自蕃薯藤新聞網址如下:
http://ctnews.yam.com.tw/news/200110/23/195297.html
有興趣的網有可以去看看
2001-10-24, 08:23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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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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