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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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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摘)由於協和的新約是VCD與DVD一起賣的,因此協和揚言若一區DVD出租業者不簽,則將上法院告這些業者!!!
之前在另一個網站看到一位長期租看一區片的網友說,他去出租的那家店 ,老闆以前也被告過好多次(被許多家錄影帶出租公司或電影公司),但每次老闆都獲勝,他還拿了許多相關資料,說明出租一區DVD並沒有違法,而且每次出庭都沒有請律師(他自己辯護)!!!
夠神吧!!!
其實關於這次協和簽約金的事件,大家去問問出租店就知道了,我目前在四家出租店租片(其中一家是亞藝),除亞藝外,其餘三家出租店只有一家繼續與協和簽新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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