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Lisa Hsu
正版沒出,大家談談無妨;正版有出,涉及違法,大家還是謹慎點不要談比較好。
|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Lisa Hsu
我反對盜版,只是既然我國法律不保障日本著作權,要有人申請才代理才成立,那數碼這些公司其實是合法做生意,把合法公司罵成那樣,真的說不過去
|
這二次的發言不是很矛盾嗎?
我國沒有不保障日本的著作權,只是沒有完全的保障而已
因為我國和日本沒有簽定著作權互保條約,
所以對於日本的著作品,在日發行一個月內(不知有沒有記錯)亦在台灣發行則受完全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