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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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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意ericchu的看法
事情必有正反陰陽兩面
大家可能對被開罰單很x
我開車也騎車
一年平均要交2-3張
交錢時當然不高興
但如果不嚴格執法
大家能安心開(騎)車嗎
試想一群小學生在馬路上橫衝直撞.....而他們的理由是大人也橫越馬路
你開車時有個小孩忽然衝出來,這......
有時有些事情只能兩害取其輕
不超速真的這麼難嗎,大家捫心自問一下吧
(或許真的很難,但總是在可控制的範圍)
至於所謂的執法重點
其實是相對的
全部的警察去捉犯人
交通沒人管會怎麼樣呢。
因為有案子沒破,就說警察取締違規是不務正業不見的說的過吧
當然被開單子還是很幹
不過當母親看子女載安全帽出門
清潔隊員的家屬在早上看到自已的另一半平安回家
而不是被酒醉的人撞死
自已因本身(或他人)因保持速限而未發生車禍
等的份上
忍一下吧
最少在台北市可稱行車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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