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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斯洛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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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1,592
Re: Re: 爛店分享~!(避免下一個受害者)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JING FENG
Q: (他真是豬頭,我同學未滿20歲,而且也沒有騙他說已滿20歲,這契約根本無效,還虧他店裡有一張律師顧問的證書)
A:如果這樣說的話,未滿20歲的人來買東西,講的話都不算話了嗎?



他是引用民法上的未成年行為能力中的某一條項有為自己辨解,如果他再小個十歲可能在打官司上比較會有用,但他忘記一點就是......自己應該滿18了吧??而且是有年紀成正比的正常行為能力人通常法官是不會判他勝訴的

在利用法律之前先把法律學好比較重要以上的事情是有判例的喔
舊 2001-08-30, 11:25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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