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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新莊
文章: 118
這個我也是受害者
放暑假為了坐火車回家
所以把摩托車停在台北火車站市民大道的停車格內(7.10)
到八月的時候
接到違規停車的紅單600(7.26)
還附照片喔
我的摩托車被拖出來放在人行道的中央
(這只要是好國民就知道這太誇張了啦)
開單日期(7.26)
隔天又收到一張拖吊的紅單600(7.29)
馬的勒......我怎麼那麼命苦
抗議抗議!!!!!我是無辜的
回到台北把車子領回來
天那........管理費一天50
我給它停了21天
要1050
在回家的路上後輪給我蕭峰
雖到撞牆
牽到摩托車店整修整修
花了我2000

過了兩天
又收到一張紅單
違規停車(7.29)600
這次我的摩托車跟上一張是同一地的
但明顯的車子方向被搬動了
上一張是朝右邊
這張是朝左邊

我要申述
去到監理站
跟申述的人聊一聊
它說這個不用申述了啦
因為沒有人成功過
勸你還是先繳錢吧
省的下次還要多跑一趟

我聽了差點沒昏倒
好人就要被欺負嗎
我明明停放在停車格內
被人牽出來
竟然我要被罰
__________________
過去這幾個小時
是我生命中最漫長最黑暗的時刻
人命該如何評估呢
一百萬市民和81名人質
還有Frank Hummel
我們忽視並遺棄像Hummel這樣偉大的英雄
還有那些被忽視並為國捐驅的軍人子弟
同樣的真實 也同樣地悲哀
我們向恐怖行動宣戰
戰爭必有傷亡
這是我所做過最困難的決定
Air strike approved
舊 2001-08-28, 10:38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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