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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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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我申訴內容.....
各位大大覺得會是啥結果咧.....哎
本人居住於XX公園旁國宅許久,
週邊停車已是每日進行之常事,
8月13日傍晚下班行至~
XX路XX國宅路邊停車時,
發現有一平日皆可停放之停車格遭塗銷,
心起疑問,便於四周觀察原因,
後來....並未發現有何不妥之處,
便即安心將愛車停放,
晚間停車位取車時見地上粉筆字,
才知車輛已遭拖吊,
(而原位置正停放著另一台小客車)
百思不得其解為何拖吊原因,
無奈....只得於當時....
隨手招計程車行至拖吊場拿車,
巧合的是司機也正好是XX住戶,
便徵詢原因....答也是不解其因為何,
後經詢問繳費人員,
方才得知為公車站牌前違規停車,
便即打看板上之080申訴專線,
告知原委,
得線上人員通知需先行繳款1200元,
方能取車,
申訴結果需另待通知~
結果已於前幾日下來,
想當然爾....申訴是失敗了,
通知中說明得再繳款900元,
而今日違規並非全是本人之錯,
不教而殺,謂之虐,
以下問題則為此次拖吊疑問處....
1.公車站牌為何無繪置公車停放格警示?
2.停車格位置改變為何也無繪置紅線警示?
3.其地點竟為國宅大門口路邊一小角旁,
其設置地點為何令人無法清楚發現?
4.新設站牌處"數蔭"幾乎遮蔽,
難道為其方便拖吊,所以不清不楚嗎?
5.小市民難道該任其非正式設置之錯誤,
而遭違規拖吊處罰?
6.一般違規拖吊罰則總計皆為1800,
本人此次為何是1200+900呢?
還尚請指教告知....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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