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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面V3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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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892
我也覺得以暴力相向是錯誤的,沒有人可以有權力自行制裁任何人,不然文明社
會就準備毀了,不管對方是如何惡劣,再不爽可以告啊,法律是定假的嗎?如果以
暴制暴是「對」的,那大家就先練好閃子彈的功夫再上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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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面的卡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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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1-08-23, 06:31 A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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