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Charlie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0
您的住址: San Jose, CA
文章: 1,264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哞哞 Sonic Ron
哞哞四年前分手的女朋友大哞六歲!當時哞18歲∼她24歲∼我們還是很相愛ㄚ!
才三歲∼孩子!喜歡就放心去追吧∼誰規定女孩年齡不能比男孩大?李登輝?

愛不愛最重要∼別為了外在因素而躊躇不前ㄛ∼否則你將後悔一輩子。


如果是“你等會兒”規定不能跟大的女孩在一起,那根本就沒有用啦!!
__________________
曾幾何時,黑咖啡已經慢慢取代了思念的空間.
舊 2001-08-22, 03:38 AM #1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harlie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