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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rst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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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新竹,台灣
文章: 217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Lucifer
「心動」是不是就一定要「付諸行動」?
前面有提到,大學生都已經是成年人了,應該已經要有明辨孰可為、不可為的能力,如果只是一昧的強調檢察官進入校園搜索的問題,這樣也算是一種雙重標準。
沒有惡意,不動肝火,純屬討論,如有不敬之處,請多多包涵!......... [/B]

已經很離題了。
還是說一下好了,mp3的存在不違法,這點要先釐清一下,
當然,你也可以想當然爾的說學生的這些音樂必然違法,
不過既然是警察檢察官都出來了,當然一切就不用談什麼
倫理道德或什麼想當然爾了,搜索程序如果有問題,
證物處理有問題,當然法律上是不能成為證物。
所以,在決定控訴之前,必然先釐清檢察官進入校園搜索
對宿舍直接進行搜查是否具有適法性。
這在當時也討論的很厲害,結論是怎樣我不知道,不過台南
當事的檢察官都已經被調離原職了,that's all.

看到小二兄試圖把這件事,提升到更高一個層次來討論,
想法非常不錯,但可能post錯地方了,這邊的人大概不太


care這個,可以去找一些當前經濟與法律之類的課,
會去上這些課的人,可能比較跟你談得來。
Anyway還是謝謝你提供了些較深層的思考方式。
ictiosds也只是說明了現在社會上最普遍的現象,
他說的就是大部分人的想法。他也沒有鼓勵,只是說明
這樣的情形必然會繼續存在而已,不用火氣太大來針對他。
稍稍更正 一下Lisa Hsu的說法,「某些發燒友總是總圖
別人買CD燒給他們」所謂的發燒友對喇叭的一個角墊都要
斤斤計較,甚至有人還閒CD太差,非得要LP的。
哪會對會失真的燒錄片有興趣(因為CD資料儲存方式的問題,
轉錄過程還是可能會出現失真,詳情請找CD-r或audio相關版面)
你說的可能是有錢的暴發戶吧!拿錢買音響來充門面的。

最後,對Ken.W.致敬一下,這個世界正缺你這種這麼具有正義感
的人,希望你能秉持著正義之筆繼續一掃網上的歪風,
對了,越區購買DVD也是違法的,版上的人居然還光明正大的談
amazon的coupon可不可以重複用,absound開放台灣訂單這類的文章。
這實在很不應該,希望Ken.W.也能發揮正義的良心,去把他們
給罵一罵。
(沒什麼啦!我也是「調侃」而已,謝謝Lucifer)
舊 2001-07-03, 11:25 PM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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