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小二:
針對您的第一與第二點,我同意您的看法,這裡就不再多說了......
倒是第三點,我想基本上我們的論點是一致的,比如
mp3這種東西是違法
但是抓學生也算太容易
以上都是我們看法相同的地方,不過,至於其他的部份,我們看到是同一個問題之不同的面相,您看到的是因為學生太容易被抓而對他們產生感情上的認同,我看到的是學生的不能慎思明辨所產生價值觀上的偏差。
貧窮絕對不是原罪,但是不能以此做為不尊重智財權的理由,更何況以現在可以負擔的起大學學費的家庭,環境都不至於會差到哪裡,但是為何盜版產品會在學生族群之間如此盛行?其實也就是貪小便宜的心理作祟,這的確是一個人性上的弱點,且使用盜版所需付出的代價與使用正版的代價真的是相距甚遠,但是正如我之前回應另一位同好的文中提到:
「心動」是不是就一定要「付諸行動」?
前面有提到,大學生都已經是成年人了,應該已經要有明辨孰可為、不可為的能力,如果只是一昧的強調檢察官進入校園搜索的問題,這樣也算是一種雙重標準。
沒有惡意,不動肝火,純屬討論,如有不敬之處,請多多包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