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dvance Member
|
to lucifer:
本來不想回的,但是坐在電腦前,不知不覺手又癢,
而且正值大學聯考,想到對下一代的影響,還是寫一下好了
再次強調我不盜版,也不支持盜版,僅就思考邏輯和觀念辨正上發言
1,之前的討論很多人都以不合法來質疑,但著作權法包含的條例
或規範確實趕得上科技進步與消費習慣嗎?答案是否定的,
而且由於創作的多元化,甚至連許多人生而具備的肖像,聲音
等權力都沒辦法或因無知而沒有行使,因此從毒樹理論來看,現行的著作權法,
不是無從行使,便是不合時宜了,所以要談判,所以有301條款,這就是
我堅決反對的霸權主義,強迫推銷自己的價值觀和信仰,
本身就已經是不平等了,遑論手段及做法,所以要消費大眾吃下有毒的果子
承受惡法所造成的結果,我不能接受,不過一如著作權法的基本精神其實對創作者
的權利多所保障,這點我還是同意的,只是應因時因地制宜.
在上述兩篇文章裡,並沒有混為一談,而是不論
a跨區購買
b網路郵購逃稅
c盜版
d先於院線上映前進口
===============通通都是違法的
只論著作權,而不談關稅或其他法令,才是雙重標準
這令年輕人無法適從.
2:又是一個因地制宜的問題,當我們政府或主管機構,沒有提出類似質疑,
或者根本是共犯結構時,消費者只能如您等待結果,或根本只能默默接受吧,
以您積極的態度,這也是可以接受的狀況嗎?
3:我本來就說只在情感上同情學生,一如第三世界的消費者
他們在整個市場上就已經是弱勢了,還必須跟成年人或第一世界接收
同樣的資訊被灌輸同樣的需要,這種事情從小就在我們周圍不斷發生
比鉛筆盒比橡皮擦比誰家大比誰家車豪華但是當這種比較變成同儕意識
時,就看是否容易取得.
mp3這種東西是違法,但是抓學生也算太容易,所以我說道理上問題癥結是錯的
您義正辭嚴地指責學生,好像沒辦法明辨是非,但回頭一想在道德上或內心深處,
難道貧窮就是一種原罪,永遠只能在市場上做輸家嗎?
要嘛在資訊上杜絕一切來源,像中共現在還做的那樣,
不然就在可接受範圍定出分歧的價格,
釜底抽薪的做法是消滅市場價值,
盜版自然因無利可圖或風險太大而消失,
而這一定需要幾股勢力折衝而成
並不是著作權,一個簡單概念所能涵括的.
#########################################
由於宗教和家教的影響,
我從前也是理想主義者,和極端的道德潔癖,
但服役後我對現實有比較深刻的體悟,
不是喊口號或書本裡寫的就能實踐,
面對人性,
面對人群,
才能處理真正的世間事.
__________________
保衛宇宙
維護和平===鐵腕ㄚ扥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