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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i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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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ife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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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710
再多的原因,都與「不尊重智慧財產權」沒有任何關係。就像現在台灣的CD盜版,許多購買的人都是說現在的CD沒有內容,只有主打歌可以聽等等理由,如果一張CD專輯的品質真是如此低劣,你可以選擇不買,讓那些唱片公司知道他們粗製濫造的專輯銷售量低落,以拒絕接受的方式來促成他們的進步,現在唱片公司也是以盜版作為藉口,認為他們是因為被盜版影響了銷售量,並沒有深究為何盜版如此猖獗,這樣一來,智慧財產權的尊重與品質的要求就在雙方的模糊焦點下被犧牲了。

盜版就是盜版,作的再好它還是盜版,想省幾個錢買盜版這是人之常情,沒有什麼影音產物沒買到就會死人的,如果不滿意品質可以拒買,但是不要用這種理由把不尊重智慧財產權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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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nity.....definitely my favorite sin.....
舊 2001-07-01, 07:15 A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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