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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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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學法律的,所以有一點不解~~
我以前有在一些販賣DVD的地方看到Pink Floyd:The Wall,Fleetwood Mac的The Dance,我確定這些DVD的背面都有「原裝合法進口」的類似字樣,而這兩部DVD也都是一區的........(如果沒有記錯的話,是喜馬拉雅進口的)
如果以上的兩部片的確是可以合法進口的,那表示驚心動魄的一區DVD當然也可以進口,那為何之前合友與巨彬會被抄家咧?是因為他們店裡所陳列的一區DVD不是經由合法管道進口的嗎?Fnac裡面現在也有一區DVD,那些也不見得都是經由合法管道進口的吧?
也許問了一個笨問題,不過請了解的人回答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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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nity.....definitely my favorite s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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