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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J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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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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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catch
感覺上那個"標"字, 梁朝偉(我忘了劇名)寫到一半突然警覺
然後故意寫錯的
萬一他寫出真正的飆字, 就證明了他有唸過書, 而不是混混
混混是不可能唸過書甚至是會寫字的, 寫出來會間接證明他就是警察(內奸)
這部片看完真覺得每個人心機都很重...


我相信劇中梁朝偉是故意寫錯的......
但是,我對於"混混是不可能唸過書甚至是會寫字的"的說法感到存疑???
舊 2003-02-16, 08:44 AM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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