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catch
感覺上那個"標"字, 梁朝偉(我忘了劇名)寫到一半突然警覺
然後故意寫錯的
萬一他寫出真正的飆字, 就證明了他有唸過書, 而不是混混
混混是不可能唸過書甚至是會寫字的, 寫出來會間接證明他就是警察(內奸)
這部片看完真覺得每個人心機都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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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觀點的確很有趣....可能性其實也很高!所以說每個人觀看影片時的心境
真的都是各異!個人的想法很簡單,就純粹認為是寫不出來罷了....別說混混
就不可能讀書識字,讀過書和識字的人未必見得就能寫得出來,雖然只是小小一個
字而已....但生活當中常用的字就那幾百個,有些字突然冒出來要寫恐怕就會
難倒一堆人!不怕被笑....我自己捫心自問了一下,保鑣的〝鑣〞我在看片子
的同時還真的是不知怎麼寫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