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更扯的~~我是在台中區~屬於群健有線電視~~!
原本都有繳費而收看~但是上上個月~我人不在台中~後來就給我斷線~因為我是季繳的~所以繳費時間根本不像電信費那樣~該繳的時候絕對忘不暸~!
後來我就去群建公司理論~說我那段時間(約半個月)根本不在台中~我根本沒收到帳單~那不成理由是吧~那麼好歹打電話(我室內及行動都有註文)通知ㄧ下吧~但是跟本沒有~後來群建小姐跟我說~他們每張帳單後面都有合約說明~合約裡著名原用戶重新裝機也要收1500~下面一條是新用戶也是1500~~~這太扯了吧~!
於是我說我那時根本不在台中~她居然跟我說~我們前半個月都會在各頻道打上跑馬燈(訊息列)~提醒繳費~~ㄝ~~我說過我是季繳的ㄝ~~!他又說帳單後有合約聲明~並說那是消保會給予第四台業者的權利~叫做定型化契約~~也就是這樣的話合約著名啥就可以依照規章做~也就是說政府根本不保護消費者~因為要是保護的話~這種條文過的了嗎?!
我實在很度爛~本想做好使用者付費的腳色~現在想要錢給人賺也不賺~我只好藉用隔壁的訊號了~~!以表示抵制~!(我是住大樓的~直接由陽台外對拉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