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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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鄰居已經有新消息
不過不是令人高興的消息.
今天,鄰居依照台中市政府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的公函,依約來到了協調現場
一進去,便覺不妙.
調解委員跟義海公司(也就是發生消費爭議的廠商)的律師坐在一起聊天.
調解過程當中當然也是大力贊同對方律師的說法.所以這次的調解不成功.
想請問一下有經驗的人
1.這調解委員會的委員是不是參考用的,接下來的程序會怎麼走?應該如何處理?
2.在資訊月買電腦的地方有人推銷你買幼教光碟是否得認定為訪問買賣?
之前曾經看過案例好像是在百貨公司買美容化妝品,被認定為訪問買賣.那麼鄰居的事情就可以依此解決了.因為鄰居在七天之內寄出存證信函要求退貨.而這是因為產品與廠商所稱的某些重點學校都在使用的說辭不符.且該產品之生產廠商"遊戲學堂"根本不承認他們有這個代理商.所以如果可以被認定為訪問買賣的話,七天之內可以無條件退還(更何況根本連產品都沒收到-連發票也沒有咧...)
鄰居今天去時還有遇到另外一個消費者.
也是同一個案件併案處理.
她的銀行(花旗)除了將款項凍結之外,另外提出了一些對該公司的質疑
至少還算是站在消費者立場.
反觀鄰居的安泰銀行,只是一再強調:
1.該公司若在60天內未提出異議.則此案件60天後即依此結案
2.若該公司提出異議並能提出消費者確有消費憑證(當然提得出來,信用卡刷卡單)則將此結果與消費者告知.
並且表示若該公司提得出來就一定要charge費用.
銀行真的是有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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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人走者,卻困在原地
多少人活著,卻如同死去
我想說的都在 這
跟這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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