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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ay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358
樓上有某位人兄說他女友的媽媽在家樂福工作,認為家電類一星期是可退的,
關於這一點,我來做點說明:


我到大墩路家樂福去試dvd机子時,我起先是問他們家電課人員,他們的答覆如剛所講的,是不肯讓人退的,所以我跑去他們服務台問服務台小姐,那小組說可以啊,一個星期內不滿意可退,我想說我是不是聽錯了,所以我再問她一遍,只要是"不滿意",都可退嗎?
他的回答一樣為"是".我又再問他,可退錢嗎?他也說,可以.所以我又繼續問他,"可是你們家電課的說不可以耶?",於是他立刻打電話給家電課,家電課告訴他不可以,所以他後來轉告我說,家電課說不可以就是不可以了,因為若我要退貨時,首先服務台小組會請家電課的出來驗貨,這時,願不願讓你退,其實是掌控在家電課的手裡.

所以小弟在猜你女友的媽媽大概不是家電課的吧?或者是台南的家樂福就是很重視它們的顧客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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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買賣退貨的法律規定,小弟己私底下在某法律網站上請教過高手了,他們一致的答覆如下:

除了直銷,行銷和網路郵購有七天內免費無條件退貨規定之外(指在不毀損商品外觀及包裝之條件下),其餘購買行為,賣方可自行設定契約,也就是若賣方若己事先告知你,買了以後,不管如何,均不會退貨給你的話,你也是無可奈何的,因為這是私定契約,簡而言之,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但若賣方欺騙你說不滿意可退,結果卻不讓你退的話,那你可告他詐欺....


所以,對於大墩路家樂福的家電課人員,我雖然對他們"不屑消費者"的態度很感冒,但我想 我們消費者仍需尊重賣方自定的買賣遊戲規則,也就是他若強制不讓你退,而你自己卻也知道了後果後,還硬要買,我想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腳的...只是我對大墩路家福的家電課人員仍有幾分不讓解:


1.若非我事先先問清楚退貨事宜,有幾個消費者知道他們家電課是如此作風的呢?

因為我們一般到家樂福的消費者,只會看到他們入門口,服務台處,牆壁上面的說明事宜.而他們牆上的說明,的確是說"30天內不滿意均可退貨",但一問之下,才知道,此規定並不適用於"家電類產品"?如此說來,是否是在欺騙廣大的消費者呢?若不是的話,我覺得他們應該附加說明,明白指出"很抱欠,上述規定並不包含家電類產品"之類的話,否則的話,便是欺騙消費者.

2.他們竟然拿舊規格bluesky902讓客人試机,而賣給你的卻是新規格的:

若非我要求他拆封給我看,我又怎會發現這件事呢?那其他的消費者呢?買回去發現
和展示机那台根本不一樣,界時,依照我剛才所說,他們那種處理退貨的態度,他們回讓人退貨嗎?拿好一點的机子讓人試,結果賣給你的確是較爛的机子,這不是欺騙是什麼.

我堅持認為大墩路家樂福應該要在自家門口,加上以下這條說明:
"家店類產品不適用於7天以內不滿意退貨"之類的話,
明白的告示大眾,否則他們是在欺騙消費者,
不然他們就不該這樣搞,不過我相信他們加上這條說明以後,他們家電課的業蹟一定會受到影響,不要怪我這麼壞心,因為就如同我上述所講的:

賣方有權利訂定買賣規則,但買方也有權利選擇"對待顧客更好的店"買,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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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大家都把好康的東東放到kazaa上面,分享出來!!你說好不好 ?
舊 2003-01-20, 02:48 A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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