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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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有人看不出來那個警察的過當反應, 叫一家人下車"跪下" ?
連續殺人犯和危險份子才值得這種待遇!!
前面有人說過了, 那是一隻中小型的狗,
受過防暴訓練的警察(不要忘記他拿的是"散彈槍")不能用其他的方法解決
小狗接近的危機? (假設他很怕狗,看到狗就神經斷線),
非要用子彈才能阻止小狗前進?
基於他開了一槍之後還準備開第二槍的動作,
這已經很明顯的顯示出他當時開槍的動機(我是不知道美國的
公路警察關於槍枝使用是怎麼規定的, 不過大多數國家都有規定,
除非有立即的生命危險, 否則應該在對空鳴槍之後才可以射擊).
為什麼就是有人看不出來? 還堅持那個警察的反應恰當?
不知道有沒有人看過綠色奇蹟(Green Mile)?
這個用散彈槍結束一隻小狗生命的公路警察簡直比綠色奇蹟裡面那個獄警還惡劣
雖然他們沒有直接違反規定(假設他開槍的動作符合規定),
但是這樣無法維持冷靜, 反應情緒化的人還有何麼資格擔任維持秩序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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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 I can't feel at home in this world any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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