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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1000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1,076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Mechaome
我尊重你的感覺和你的看法,希望你也懂得尊重我的!

上面你所寫的黃色部分,根本與事實不符!請你理性一點!
我不只一次強調過,我從來沒說你不可以發表反駁文章.麻煩你看看前面的討論,一字一句都還歷歷在目!請你不要枉顧事實,給我冠上莫需有的罪名!
我把我寫過的文章轉貼其中一段如下

"此外,我可沒有說你不行潑我冷水,我只是感到奇怪,既然你對於這個新聞並不動容,那麼你特別進來這個主題幹麻?特別進來就只是為了要潑冷水?人生中應該還有更多有趣的事好做吧?"

看清楚了嗎?我可沒有說你不准發表不同的看法!只是感到好奇而提出來幾個問題請教你罷了.你不回答就算了,但請你不要惡意抹黑,這麼做實在很惡劣.


那我請問你回那些話的意思是什麼?
你不就是在質疑別人為何要在你的討論串發表不同意見嗎?批評潑你冷水的人無聊嗎?
如果你那個叫做"好奇的請問",那為何我一開始"好奇的請問",會招來你敵對的回應:「你是聖人嗎?不然你怎麼會批評我們不是聖人呢?」
顯然你也是把我的"好奇的請問",解讀為質疑和批評。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Mechaome

另外,我之前曾說你感覺有流於意氣之爭,那並不是指你全部的文章,而是指當時我所回應的那段文字.這點也請你不要張冠李戴,刻意形容成我是在講你全部的文章一樣.


你說「那你幹嘛攻擊那警察,你是確定他犯罪了喔?」這是氣話?
不好意思,這不是氣話,反而正是你從頭到尾論點的罩門,你的憤怒是基於「警察殺了狗,而這警察是錯的」,然而你指責這警察的錯又是基於假設,你根本無法還無法證實。

再來「真是好一個理所當然.......有個凡人在此舒發他的情緒牢騷,自有其他凡人潑他冷水 」
這就是你所謂的意氣之爭,錯了,這正是我覺得你的憤怒由來之偏頗,也是其可笑之處。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Mechaome

你忘了自己說過的話?前面的文章都還在耶!我轉貼你寫過的文章如下!

.............................
以上是你之前的文章,處處都在質疑我們為何會對於貓狗有更強烈的感情,而無法對萬物做到均等的同情.所以我才要反問你"聖人對於所有動物都能給予無限 且均等的同情,除非你就是聖人,不然,你是以什麼立場批評我無法擁有聖人般的同情心?"


誰要你有無限的同情心了,這是你自己說的,我可沒說。
既然你可以對其他生命有比較少的同情心,像是牛羊豬,那你為何會對貓狗有更多的同情心,當然啦,你是基於「對狗有特殊的情感」,但是這是你個人的情感,所以別人要是對於貓狗的同情心與牛羊豬同等的"少",那也可以吧(這才是我的意思,而非你所扭曲的"聖人的無限 且均等的同情"),既然其他人對貓狗的同情可以跟牛羊豬同等的"少",那麼對待貓狗生命的態度自然不需特別"禮遇",所以該警察值勤時,面對狗的舉動,也不需因為它是狗,而還要花時間功夫去評量其威脅程度,才考慮要不要用槍枝去反應,只為了要特別同情狗的生命。

懂了沒,重點是狗的生命跟其他萬物的生命,可以均等的"不需特別同情",而不是其他萬物的生命需要和狗均等的"倍受同情,無限的同情"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Mechaome

再來,你聲稱你批評的是我看待此事件的態度?
我的態度是
於情....我看到現場錄影一隻狗被殺和一家人悲傷的哭喊,我很憤怒
於理....我支持那家人提出告訴,要讓法院來判斷這警察適任與否,並且還給這家人公道
請問,你批評我什麼態度??


拜託喔....

「那種警察,被車撞死好了!!!」
「希望能把那個警察告到死!!!」
「如果我是那家人之一,搞不好當場發飆,搶旁邊警察的配槍把那爛人給宰了...祂馬的!」
「這種警察,就算他真的是用自衛替他的行為搪塞,我認為他也不適合拿著槍在街上晃來晃去」
「如果是我,我會想當場斃了他」

這幾句是誰說的?

你的論點就是,這次警察殺狗事件,狗死了你很憤怒,警察都是錯錯錯......,你完全不去設想那警察也許沒錯的可能,這種態度明顯偏頗失當。
舊 2003-01-13, 04:03 AM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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