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謝謝J110.
我也是想先考簡單的普考甚至是初等考試.
但是剛才看到考選部網站的文章.
他有一段話說[杜絕以高資低考佔缺,且避免使初任考試成為實質升等考試。]
意思是不是不能先考普考佔位置.然後還去考高考啊?
http://www.moex.gov.tw/examnews/exn...23_01.txt&idx=4
04.考選部新聞稿-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不得申請分回原任職機關(構)學校實務訓練。(91.12.23更新)
考選部新聞稿(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二十日發稿)
為落實考、訓、用合一政策及維護國家考試依序分發之公正性,考試院院會決定自明(九十二)年起,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不得申請分回原任職機關(構)學校實務訓練,以確保報缺機關得補實經凍結之缺額,杜絕以高資低考佔缺,且避免使初任考試成為實質升等考試。
考選部表示,根據統計,民國八十七年至九十一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暨普通考試錄取人員申請分回原機關之人數平均約有三、四百人,占每年錄取人數百分之十六,致實際可供分發人數較用人機關所需名額減少,造成考試與任用的落差,且影響考試公平性。考選部為解決此一問題,經徵得分發機關銓敘部及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同意後,報請考試院決定。大多數考試委員認為,依據公務人員考試法第二條第二項的規定,公務人員之考試應依用人機關年度任用需求決定正額錄取人數,依序分發任用。因此,考試錄取人員應依序分發任用,若使少數應考人得不依序而優先且排外的分回原任職機關實務訓練,將喪失依序分發之公平性,且現行分回原任職機關(構)學校實施實務訓練措施,並無法源依據,所以考試院院會決定,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不得申請分回原任職機關(構)學校實務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