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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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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服過兵役或等待服役的朋友只要看這則報導
就可以了解為何我說它是富人條款:
過去小留學生為免返國面臨服兵役問題,長年無法入境,內政部近日修改相關規定,內政部長余政憲今日宣布,基於人道考量,即日起,凡年滿十五歲前出國的男子,在十六歲至十八歲接近役齡期間,只要每年返國時間累計未超過二個月,即可自由入、出境,且不須服兵役,估計可造福四萬五千餘名小留學生。
余政憲表示,目前我國小留學生約有四萬五千餘人,其中在美國者有一萬八千人,內政部為解決小留學生為在海外求學,並避免返國服兵役,長年留居海外,衍生諸多問題,決定適度放寬。
按兵役法首重公平原則 如今此辦法一公佈對那些沒錢出國必須留在國內服兩年
兵役的青年真是情何以堪 只能恨自己為何沒個有錢老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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