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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kog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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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市位台灣中部,舊名「大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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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是交通部長的話,我會定如果超過速限要開罰單,未滿也要開罰單,且我會定整條高速公路速限是100km上下加減20公里,有些路段是80公里上下加減20公里,塞車時以60公里上下20公里為準,而不是外測多少,內測多少
舊 2002-12-17, 12:26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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