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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f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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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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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JYHuang


如果大家信的過我的話,
我可以把個人資料PM給各位。

然後大家匯款後把收件人填我的資料
東西到了之後我先幫大家拍張合照
然後再送到台南分贓
(如果有沾到口水...那"絕對"不是我幹的.....)


不然就是 我們把自己買的東西+分攤的運費 一起匯給您
然後大大一起匯 怎樣呢?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02-12-12, 09:05 AM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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