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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啊.真是理性.真令人佩服....女生要分手是不用大腦想理由的.不要對她的理由太在意啊.她只是沒新鮮感離開罷了.你就像她衣櫥裡的舊衣服.剛好換季了.就擱下了.她可不一定會為舊衣服傷心的啊.那你也不用為她隨便編編的理由太在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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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的文字完全沒有安慰的心態.而且還帶一絲幸災樂禍.並不是因為我認識任何一位當事人.而是跟我當年幼智的經驗有點像.就強迫你們聽聽故事吧.當我還是個羞澀的小朋友時.我好不容易跨出那一步.對我深深暗戀地女生發出"邀請"只是想請她陪我說說話.當時正是學期結束.學校沒幾個人.回家的都回家了.她一個人在空空盪盪的計算機中心.掛在bbs上.手撐著頭.食指無聊地撥動著上下鍵.眼睛看著好友名單.旁邊堆著幾本圖書館借來的書.上面還放著學生證.當時下午兩點半.當我走到她面前.向她說話時.四周成了一片真空.沒了聲音.世界縮成了一個碗口大,卻又無邊無際的遼闊.我臉頰發燙.手腳冰冷.因為我比較黑.喝醉了酒別人也看不出我臉紅...我說了什麼到現在我都想不起來.只記得她說:〔不行耶,我現在要去還書.晚了圖書館就關了〕我看看牆上的鐘.再看看她.〔不行耶.我現在要去印書,要把書印成一頁一頁的.還要...〕說到連我都不好意思看到她找不到理由的窘態.我把頭別了開來.再回頭時,我給了她一個我理解的笑容.但是她已經把頭別過去看螢幕.好像黑黑的螢幕上有什麼正深深吸引著她的目光.雖然那只是一個進站畫面.〔那,謝謝.再見吧〕我擠出了這幾個字.她的頭快速的轉過來又迅速轉回去盯著螢幕,快到連表情也看不出來.拿起鍵盤上的手向我揮了揮.我便淡出了黑暗的舞台.事後咧?我笑了好幾天,不管看到啥都覺得很好笑.卻花了四年想用愚公移山的方式去剷除心裡的山.在遇到極端的情況時,我還是會忍不住笑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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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麗的詞藻常會掩蓋了事實的真相.上面是一篇小說?還是一篇某人的自白?我看只有當事人出來承認.才會真相大白吧.
Ps:我並沒有逼人承認的意思喔.我可不想有張三李四出來對號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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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的事就忘了吧。何不還自己一個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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