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固然不對,警員偷拍亦屬不對,本討論在強調員警採取偷拍之行為
已經違反警察人員交通執法之相關規定,民眾有權檢舉以不正當手法
執行交通取締之警員
對於民眾違規是否屬實,不在本討論範圍,蓋違規"通知單",並不是判決
民眾對於違規事項,尚可提出申訴,或者聲明異議!
所以民眾是否有真有違規情形,不是你我等外人所能斷定,
同時些許道路交通設施,號誌規劃不盡理想,駕駛人有時違規尚屬無心之過
因此少數想藉此模糊焦點,岔開話題的網友請止步
用不著扯上民眾不違規就不會被偷拍等無聊話題,這類人士請免!!!
至於那位lioushen仁兄,您就請免了,您一向喜歡在沒有警察的地方,
貪圖自己方便,恣意違規,本人沒說您不對,只是認為像您這樣人士,
不夠格討論與批評,請見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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