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oaa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0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391
建議原發文者應先用盡一般正常申訴程序而無法獲得伸張後,
再上網po文討回輿論公道

貿然的在討論區po文抱怨某特定廠商,卻未盡正常申訴程序,
難免有惡意攻擊之嫌
舊 2002-11-29, 06:10 PM #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oaa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