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NormanLee
...........現在的客人真是的 ...又要拿到未拆封的新貨
又要可以換貨退錢
那....換下來的...給誰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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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歐美先進國家都提供兩個星期試用期 甚至1個月的試用期
不滿意均可退貨不收任何費用
反觀台灣 以我的例子 在光華X點 購買四條記憶體 256MB X 4
買不到一個小時 回頭想換成 512MB x 2
抱歉.....店家只願意 以中古價回收 256MB
那消費者的權利在哪裡?
是台灣的消費者龜毛 亦或是歐美國家的消費者龜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