糟糕好像今天到處都在討論著作權.
Mycai 兄,我不是故意的
要把數碼定罪要
1.加入WTO會回朔保護舊的全部日本著作權?但是日本不保護我們?
2.加入WTO 後才製作的. 但是數碼只要有已投資計劃證明即可.再賣兩年緩衝期即可.參見下附註
(雖然依據我國著作權法第一○六條之一至第一○六條之三的規定,台灣加入WTO後,過去重製物日本著作的重製尚可繼續重製兩年,兩年後並得販賣重製物的庫存;如果是翻譯或改作日本人著作,於台灣加入WTO後兩年內尚可免費使用,兩年後使用僅須付費,無須再徵求授權。)
3.或是數碼承認copy 來源為今年的DVD.但是大家都看不出來,只有專家 (如mycai兄)才行吧

DVD source 不必是DVD,像祖國Star wars-DVD也是走在世界前端.
我想以後數碼會全改用LD cop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