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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65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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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縣市遊蕩....
文章: 507
這麼煩惱
那先躲他一陣子吧 去台中找虎大吧 呵呵....
過陣子再把虎大一起帶過去給他看 然後跟他說這是我男朋友
........
有看過死纏爛打的啦 大概也是僵持了快十年(男方如是說 女生是他的國中同學 還住在同一條巷子裡 後來女生跑去高雄讀大學 男生在台北讀書 慢慢不見人 慢慢就冷卻啦)

信收了不看就把它放進垃圾桶 電話換過 家裡的人如果收到男方的訊息 就說什麼都不知道 聯絡不到...音訊全無 就會把你當死囉 .... 這樣聽說比較容易忘懷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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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球有跟我說過的理論
對於那些已經判無期徒刑或死刑的人及家人來說 這種傷痛都會是短暫的 一下子就忘懷了
但是 如果陳進興今天被判刑250年終身不得假釋 每逢過節的時候還去監獄拍一段類似回憶錄的畫面 全國聯播
..... 那你覺得哪一種遏止犯罪的效果比較好勒....
     
      
舊 2002-09-21, 06:00 PM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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