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Tirpitz
干藝人什麼事阿?
這種文章蠻無聊的,又有好幾個版本到處轉貼。
藝人想穿什麼就穿什麼阿,他們想吃什麼就吃什麼阿。
這是憲法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吧!
你可以選擇去買專輯聽專輯,你也可以不買不聽。
有沒人強迫你,威脅你,恐嚇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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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我只是看到文章,然後評論一下。
不知道我做錯了甚麼事,讓這位大大如此憤慨。
因為我只是說出我的感想,Tirpitz大大您誤會了。
主題不是關於『你可以選擇去買專輯聽專輯,你也可以不買不聽。』
我只是認為:【該作者雖然是各從貧富的平行觀點取作交集的角度來著墨,但回應所謂『藝人』運用媒體之弓直衝各階層的『聯合宣導動作』『全民運動』醜惡心態(讓人初誤以為是董氏基金會的公益廣告),卻是還蠻貼切的】
而且也說:下面是在網路上看到的一篇文章:(轉貼給各位網友供茶餘飯後 瞧瞧)
還請Tirpitz大大見諒,讓我也有評論的自由,謝謝啦!
您說『這種文章蠻無聊的』,我不覺得。但尊重您。
大家心平氣和一點嘛!3Q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