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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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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眼睛大了起來,看見我的車子
(那是大一開到現在,我現在也沒本錢買這種車),
看見我的識別證(只不過是大公司裡的小小工程師),
那天我去找我同學,她就黏在我旁邊好像我們認識很久了。
之後我再也不用打電話給她,她會主動打給我,
她會跟她同學炫耀她認識我,
她和她真正的男朋友分手了....
(學長對不起,雖然你是我學長,但我比你早出社會)
就在她在校園遇見我的第三星期,
她那被鬧分手的博士班學長透過我同學和我聯絡上,
他想知道怎麼回事,
他很理性的和我聊了幾許,
我才知道那天遇見那女孩子之後的一星期後,
他班上就在傳言他女友認識的一個上班族
(還強調在園區唷,好好笑園區都在裁員),
其實從頭到尾我與那女孩就根本不是啥男女朋友
(在校園遇見她那次後,我和他出去吃過幾次飯後,我就fire她了,
因為她會輕易的被錢砸死,我討厭錢砸的死的女孩),
而那女孩竟拿我為理由,在三星期內甩了她認識三年多的博士班學長。
我和那學長聊了一下,也說清楚了整個來龍去脈(從PUB到現在),
他跟我說,這種事情在新竹筆筆皆是,
我才恍然大悟一般的想起了我同學的故事。
結論是,女人一點錯都沒有。
錯在男人自己,有錢了不起喔!!
也不想想以前自己也是個窮學生過來的,專會欺負窮學生,
不知拆散了多少人人稱羨的班對,也不知引燃了多少的惡性循環,
一切都是男人自己惹的貨,怪誰啊!
僅以這篇文章向天下所有窮學生致意,別怕現在人家搶你女友,
你以後一樣會有機會搶別人的,
上帝是公平的,別人打你左臉,你一樣有機會打別人左臉,
打來打去一定會有人倒楣該死被你打到,
放心吧,好好安心當兵唸書去吧,該你的就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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