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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Re: Re: 請問有站友看到這週一左右,新聞在介紹「合友」擺包包區專訪嗎 ?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Mechaome
該節目有請法律學者來說明店家是否需負遺失責任,請問一下,答案是什麼?
店家必須要負起顧客寄放的物品的遺失責任嗎?
像是去大賣場,不論是愛買,大潤發或家樂福,都必須要寄放包包,
而且有些是用寄物櫃的,還註明純寄放,不負保管責任....
店家真的不用負責嗎?
另外還有就是,像一些付費的停車場,也會聲明只是讓你來停車,不負車輛的保管責任,
就是說被偷了也是你家的事...
法律上來說,真的可以不用負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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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該名法律專家的認定:該店需負遺失之責任
原因:因為該店雖然要求顧客擺放包包,但卻只設置開放式的置物櫃,並未另派專人看管,就好比有些大賣場的服務台,會有專人幫你管理所寄放之物品一樣
不過,專家也提到,如果店家在寄放包包的告示上有但書聲明 "若有遺失概不負責"的類似內容,則不須負任何之責任;因為店家已有明白告知消費者的情形,而消費者也可自行決定是否至該店家消費,如果決定入店消費,則表示消費者認同店家此一作法,所以如果有因此遺失所寄放之物品,店家是不須負任何的責任
在此提一個先前的案件:在六X村嚴格禁止攜帶外食,而且他們的工作人員還會在入口處檢查包包,後來有消費者覺得有攏斷商品之嫌,於是告到消基會,最後消基會判決消費者敗訴
原因:因為園方有在售票處與入園處的明顯位置均有擺置 "禁帶外食"之警告標示,所以與前面所述的情形一樣,你願意消費,即表示你願意認同園方的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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