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TIGER MASK
今天在某家出租店聽到有位女顧客抱怨為何某些DVD要做成WIDESCREEN而不是FULLSCREEN,讓她看得很難受,所以以後要租VCD而不要DVD,老闆忙向他解釋:因為WIDESCREEN畫質比較好,所以………,以下我沒聽下去,也不想聽下去。在台灣,消費者對產品的不瞭解或誤解是可以諒解的事,但身為一位販賣商品或服務的人對產品都不甚瞭解,那就是不專業,也不可原諒。連DVD發片商都對自己產品規格都不瞭解,搞不清楚自己的DVD是不是4:3(如阿里-叱吒風雲)、音效是不是DD2.0(如鬼胎記),那麼台灣DVD整體水準永遠不會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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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請那位老闆把這篇文章裡的16:9與4:3的截圖給印出來,再拿給客人看(可以貼在出租店門口最好了),讓他們瞭解4:3的畫面破壞性有多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