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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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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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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巴豆布妖
不知道法律會怎麼判, 雖然一開始是阿伯拿刀出來砍, 但台灣法官有判刑案例 "可奪刀"
而且只看這樣也看不出是否有過度防衛?
但... 很多路怒症的人都是沒遇到壞人過, 才會下車去找對方, 你再怎麼利害也是人外有人
這位阿伯還高估自己, 我估計他以後都不會下車去拼輸贏了, 也不會有路怒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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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不一樣
奪刀案例,是被打的人毫無損傷
拿棍打人的被推開後,不小心跌倒
印象中,撞到後腦,變成有點殘障
這案例自己也被砍傷流血
可以互告傷害罪
阿伯其實並不嚴重,只是被打趴沒能力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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