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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NewSwi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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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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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bsolute
剛剛聽說的,有點不懂,跟大家請教一下

己方汽車在路口停等路人過斑馬線,對方機車來不急煞車而撞傷汽車後保桿,對方也因為機車摔倒而受傷,
聽起來應該是機車100%肇責,但聽說機車可以提告傷害,迫使汽車和解甚至不賠汽車,
若汽車自己認賠,是否只是因為走法院太煩人?
還是說開庭後還是有可能不是機車100%肇責?
或是還有其他隱憂而不適合繼續跟肇事者耗下去?

1. 要報案,先不管誰對誰錯、他有沒有意願要報警,你至少警方有紀錄,第一個肇事逃逸就不會上身
2. 自己的證據準備一下,不管是行車紀錄器還是GPS紀錄
3. 有保險,先讓保險公司出面,別自己面對對方
4. 真的有任何問題,上法院,可能很煩,通常最後都是對方自己要負責,但總要冷靜面對,很多蟑螂都是利用別人「怕麻煩」的心態獅子大開口
5. 別輕易跟對方談和解
6. 請主動申請車輛交通事故鑑定委員會進行鑑定
7. 對方受傷是他操作機車不當的結果,而他撞壞你的車是侵權行為,他的受傷請他自己找強制險申請理賠(過不過也是他的事),若對方態度惡劣且無意賠償,你同樣可以依法請求車輛維修費用及相關損失



我個人一定是跟他耗下去的,這種事要比對方沉的住氣有耐心
舊 2026-04-29, 11:13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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