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一個我遇到過的 職缺 , 有點類似樓主的狀況 , 對方當初是隔壁部門的主管
我則是另一個部門的員工 , 我當初只對這個部門的主管有印像 , 但因為對我而言不是直屬主管
頂多就是點頭打個招呼而已!! 之後我門這個公司大地震,整個做WEB館的研發人員一夜之間
全數打包走人(大約有20-30人) , 之後的幾天也搞到我們這個部門 , 經理要離開,問我需要幫忙什麼 , 我說我去做網管值班好了!! 簡單講,我有想學的東西,只有做網管的才接觸得到!!
所以經理走了,我也順利降職做網管 , 直到我學到我想學的技能才離開!!
當初那個隔壁部門的主管何時離開的我不知情,隔了約七八年的,他透過人力銀行找到我
要我與他合作專案 , 維護某電信公司的一個系統 , 我傻傻的看在薪資很高的誘惑下答應下來
一進去做才知到 , 那裡是維護 , 根本就是去幹人家的案子 , 人家也不是傻子 ,老早就算到這點
系統開發之時,資料庫的欄位名稱全部用代號來取代 , 後面的廠商想接手 會很難切入
我反應給主管(當初隔壁部門的那位) , 因為這跟當初講的維護不一樣 , 至此我才知道原來
電信業大概想把這開發廠商給更換掉 , 才找了我們這個拼裝車來測試 , 沒料到剛上路就踢到大石頭 !!
至此,我就很不滿的說,開發與維護是兩回事,不能拿維護去進行破解別人的系統!! 而且
沒有更細部的對應資料,案子也很難做下去!! 之後這位主管還欠我大約1個月的薪資沒付...
當然我也不肯再交付我知道的其它東西...
樓主的狀況看來也有點類似我當初的情況 , 很多狀況只有去了才會知道 , 面試時通常也不會主動告知
白紙黑字只能針對你設想得到的情境才寫得出來 , 只要你沒料到沒想到的你絕對寫不出來
所以很認同白紙黑字也無用論!!
想去就去 , 車不翻掉永遠沒新車可開 , 是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