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09 綠營質疑李貞秀不具備立委資格 韓國瑜11日召集朝野協商
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
非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擔任公教或公營事業機關(構)人員及組織政黨。」
換言之,中配在台設戶籍滿10年,理論上,依法就應享有參政權。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中配可參選,但《國籍法》規定無法就職
不過內政部與陸委會認為,根據《國籍法》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
也就是雙重國籍不得擔任公職,若立委有雙重國籍,由立法院免除其公職。
但中選會2023年不只通過民眾黨將李貞秀列為不分區立委名單,李貞秀也在2月3日在大法官監誓下完成就職。
內政部指出,李貞秀雖宣誓就職立委,但並未出示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證明文件,仍具雙重國籍身分。
陸委會也提到,李貞秀3月才向內政部移民署繳交除籍證明,從台灣行政機關的角度來看,
2024年時李貞秀具有雙重戶籍,不具有登記成為不分區立委的資格。
民眾黨反駁,《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根本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
且中華人民共和國也不可能提供放棄國籍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