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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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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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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ichaelweng
老實說一直跳針吵國籍真的是不入流
不想讓陸配擔任公職
要嘛就修改選罷法
或者修改她們入籍相關法規, 強制喪失參政權
或者是 真正進行台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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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跟我要表達的差不多,但樓主顯然沒領悟
選舉當然是依據選罷法,裡面怎麼規定就怎麼來
中共國籍問題也是卡法律問題,你不修法嘴半天也沒用
說改憲法領土就變法理台獨?
那不改去就能選出中共國區域省長市長嗎?
學中共國搞自欺欺人的台灣區代表,結果根本不能代表台灣
這裡面到處都充滿脫離現實矛盾與不合理
然後還有人要在裡面說怎樣才合理?
還是那句,先改掉狗屁不通法律再說
否則你的主張在狗屁不通法律上當然不成立
既然不成立又能怎麼辦?不按法條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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