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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w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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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4
文章: 79
引用:
作者Hermit Crab
僅278名陸配因失聯以致尚未繳交註銷大陸戶籍證明。

也就是說已經有一萬多人完成了,那李貞秀爲何不行?


你自己看清楚, 註銷的是 [戶籍]
然後扯到公職的時候就說這些人沒有拋棄 [國籍]

跳針的是陸委會, 故意搞一個騙局去整陸配的鄉里長

結果除了花蓮縣以外, 其他的縣市都沒有配合辭退里長
花蓮縣那位陸配鄉長還訴願成功恢復職務
用法律打了陸委會的臉

陸委會接著又去叫一萬多名入籍陸配繳交註銷大陸戶籍證明,
用戶籍去混淆自己提出的國籍

能入籍就是已經註銷原戶籍了, 不可能沒有
還惡搞這一萬多人回去大陸原生地去開證明.....

明明選罷法是中選會的業務
鄉里長管理是內政部的業務
陸委會沒權干涉的業務種類, 是在靠北三小


老實說一直跳針吵國籍真的是不入流
不想讓陸配擔任公職
要嘛就修改選罷法
或者修改她們入籍相關法規, 強制喪失參政權
或者是 真正進行台獨
舊 2026-02-03, 12:27 A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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