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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245763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458
這些垃圾都嘛欺善怕惡,不然就是吃定你嫌麻煩會一口吞,
只要打電話報警馬上就打回原形


民法74條 暴利行為
1.法律行為,係乘他人之急迫、輕率或無經驗,使其為財產上之給付或為給付之約定
,依當時情形顯失公平者,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之聲請,撤銷其法律行為或減輕其給付。

2.前項聲請,應於法律行為後一年內為之。
 
舊 2026-01-24, 04:01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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