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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shl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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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357
引用:
作者polor
中華民國二級、三級獨立機關的作用!? (https://www.pcdvd.com.tw/showpost.p...71&postcount=92)

2025-01-02 NCC新制惹怒1/遺失SIM卡得先報案 NCC挨轟急找電信三雄聊聊 (https://www.mnews.tw/story/mm-20260102fin009)

2026年初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祭出的「電信事業提供電信服務風險管理機制指引」就惹議,
今(2)日傳出,倘若消費者若遺失SIM卡,恐得先至派出所報案取得三聯單,再以此三聯單證明才能補卡。
而今日一早,本刊也走訪電信三雄的直營門市,獲得的答案也的確如此。
而引發眾怒的NCC也忙著解釋,表示證明方式不是只有到警局報案一途,
也火速找中華電、台灣大與遠傳於今日下午就到NCC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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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2026-01-02 第一線回報的資料看來如因[卡片遺失]要[證明資料],還是以警局的報案證明單為準....


目前看來:
1. NCC的指引裡只說要證明資料, 沒說要報案證明.
2. 中華電信的公告裡, 只說要證明資料, 沒說要報案證明.
3. 唯一提到報案證明的, 是記者說去問三大電信門市得到的答案.

記者只去門市問過, 就寫一篇報導. 網路吵一吵, 再寫一篇. 等NCC出來澄清, 再寫一篇. 在這三篇報導裡, 身為讀者的你, 分辨事物合理與否的獨立思考能力在哪裡? 難怪詐騙猖獗, 因為大多數的人都深信存在即合理, 人家怎麼說, 大概就是真的. 幹, 我是秦始皇, 匯款給我一百萬, 一年後奉還十倍.
舊 2026-01-03, 11:21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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