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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245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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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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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ys070
無遺囑狀況就是應繼份,無法侵害對方部分,對方覺得受損就會提告。
除非對方犯法或是用詐欺手段才可能剝奪或是讓其少拿點
這也是最好寫遺囑,這有分配依據,上法院法官看證據在評估。

以曹這來講,無子女配偶,兄弟只要臉皮厚點不拋棄繼承權來要還是會括分掉
有寫遺囑就看怎樣分,還有法官認定。
前面我說了養子沒走法律程序收養很麻煩
那些兄弟之前都跟曹西平吵父母房產,這時候若不想給這人,打官司就是能拿很多回去


目前兄弟姊妹特留分尚未修法,曹西平若是遺囑寫明遺產全都給養子,
等同侵犯到其他4位曹氏兄弟的應繼分權益,故曹氏兄弟可以依民法1223條,
要求養子拿出遺產1/3給曹氏兄弟。
舊 2026-01-01, 10:35 AM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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