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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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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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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hendry2002
這次在吵的特留分部分
只有針對兄弟姊妹這塊
因為權利義務不對等 多數國家早就沒有強制要分給兄弟姊妹的特留分
另外 父母跟孩子的特留分並沒有要刪除
我也沒有針對父母孩子這塊
對老病父母不聞不問的兄弟
在妳死後要來分特留份
你覺得那些姊妹們心中作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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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25-12-31, 12:29 PM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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